华侨大学招生简章

华侨大学,这座坐落于风景秀丽的福建省泉州市的学府,自成立以来,便以开放包容的姿态,吸引着世界各地的莘莘学子。其深厚的文化底蕴与国际化的教育视野,为无数学子搭建了通往梦想的桥梁。今天,让我们聚焦于《华侨大学招生简章》,一同探索这所学府的璀璨光芒与无限可能。

一、华侨大学概况华侨大学,作为中国政府华侨事务办公室直属高校,是一所集文、理、工、经、法、管、艺术等多学科于一体的综合性大学。学校秉承“为侨服务、传播中华文化”的办学宗旨,致力于培养具有全球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师资力量雄厚,是广大青年学子理想的求学之地。

二、招生专业概览华侨大学2023年招生计划涵盖了众多热门与特色专业。从经济金融类的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到工程技术类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从语言文学类的汉语言文学、英语,到法学、管理学等多个领域,均设有本科及研究生层次的招生计划。特别是学校的华文教育基地,更是吸引了众多海外华侨华人子女前来深造,旨在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

三、招生政策与录取标准华侨大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依据考生高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及外语水平等因素综合考量,择优录取。对于海外华侨华人子女,学校还设有专门的录取通道,结合其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照顾。此外,学校还积极探索多元化评价体系,鼓励具有特殊才能或突出表现的考生申请,如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等,通过校考或面试等形式获得录取机会。

四、奖学金与资助体系华侨大学深知每一位学生的努力与不易,因此建立了完善的奖学金与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以及各类专项基金,旨在表彰优秀、激励后进。同时,学校还提供助学金、勤工俭学岗位、无息贷款等多种形式的经济资助,确保每位有志青年都能享受到高质量的教育资源。

五、校园生活与校园文化华侨大学校园生活丰富多彩,社团文化活跃。从学术科研到体育竞技,从文艺表演到志愿服务,各类社团组织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平台,让每个人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舞台。此外,学校还经常举办国际文化节、学术讲座、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与国际交流环境,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

回望华侨大学的招生简章,我们不难发现,这不仅是一纸简单的入学指南,更是通往梦想与未来的钥匙。在这里,你将遇见志同道合的伙伴,遇见启迪智慧的师长,遇见更好的自己。华侨大学,正以开放的姿态,期待着每一位怀揣梦想、勇于探索的你,共同书写属于我们的精彩篇章。

让我们携手并进,在华侨大学的广阔天地间,追寻知识的光芒,绽放青春的色彩,共同书写属于我们的华侨大学故事。在这里,每一个梦想都值得被尊重,每一份努力都将收获成长。华侨大学,期待与你在知识的海洋中相遇,共赴美好未来。

华侨大学2014年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福建)

整理了华侨大学2014年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一、招生对象

思想政治品德优秀,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有本招生简章限定项目体育特长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招生项目、招生计划及项目招生要求

1.招生项目:田径、游泳、篮球(男子)、足球(男子)、羽毛球。

2.招生计划:总数不超过57人。招生计划面向全国,各项目招生计划人数视生源情况和项目需求确定。

3.各项目报名标准

①田径项目: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②游泳项目: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

③羽毛球项目: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并参加过全国运动会、全国城市运动会、全国羽毛球锦标赛、全国羽毛球冠军赛、全国羽毛球青年锦标赛等比赛之一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④篮球项目: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⑤足球项目: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文化考试报名

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必须按相关省的有关规定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全国文化统考报名手续。并根据相关省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关省高水平运动员高考报考资格。

2.专业测试报名

请考生下载并填写好《华侨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并按以下第3点报名应备材料的要求将复印件同时以邮政特快形式邮寄至招生处,邮寄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华侨大学招生处(请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

邮编:362021

联系电话:0595-22695678

专业测试报名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13日(以寄件日邮戳为准)。

3.报名应备材料(请备好复印件邮寄,考试前必须带好原件以便验证。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

①带有考生号的相关证明。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地参加省招办部门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取得考生号。

②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运动员等级证书。

④运动成绩证明

包括:获奖证书、办理运动员等级证书时用的秩序册、成绩册,必须在有本人姓名的复印件上加盖发证单位公章。

⑤学历证明

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者),持学校出具的证明;往届生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学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

4.报名费:人民币150元/人.项目

四、测试报到的时间、地点及审核手续

1.报到时间、地点

参加测试的学生请于该项目测试的前一天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

参加测试的学生在报到时须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并提供报名应备材料原件进行身份验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报到现场进行照相并办理报考手续。

五、测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1.篮球设立山东省、华侨大学泉州校区2个测试点,足球、田径、游泳在华侨大学泉州校区设立测试点,羽毛球、田径项目将根据报名情况可设立其他测试点,具体情况另行通知。山东省测试点暂定在2013年11月30日-12月1日进行测试,华侨大学泉州校区测试点暂定2013年12月21-22日进行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各项目测试内容:包括专项技术和身体素质,具体详见《华侨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内容》。

其中专项水平测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凭专项水平测试成绩经公示合格后直接颁发合格证,不需要参加身体素质附加分的测试。

六、录取原则

1.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应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

2.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专项水平测试及身体素质测试的成绩,并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需要,择优认定部分考生,并按规定上报公示后,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核后发给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水平测试合格证。

3.获得我校专业水平测试合格证的高水平运动员,本着自愿的原则,与我校签订《华侨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考协议》。对于设置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必须在获得相应的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后,方可签订上述协议。

4.与我校签订招考协议的高水平运动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予以录取:

(1)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的考生,体育专项测试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的考生,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学校提出申请,报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按有关规定录取。

(3)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或运动健将称号的考生,择优认定部分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合格者。

5.与我校签订招考协议的高水平运动员,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可填报相关专业。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专业计划单列,不占用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

6.我校有权要求对参加测试的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查检测,检测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药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若教育部2014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七、学费标准

高水平运动员入学后根据所录取的专业收费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为5460元/年。到校后表现突出的运动员还将有机会享受“华侨大学姚加茂体育基金”奖励。学费标准按当年福建省物价局批准为准。

八、约束及监督机制

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察电话:(0595-22693678)

2.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将测试合格名单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并经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招生部门审核后,由教育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为:)对合格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3.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九、其他

考生报到、测试时,学校不统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5-22693589(华侨大学体育学院,9:00-11:30),0595-22695678 (华侨大学招生处,上班时间),传真:0595-22691575(24小时,自动)。

华侨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华侨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的相关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高等学校全称:华侨大学。

第三条 学校代码:10385。

第四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高职。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综合性大学,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直属高等学校。

第六条 学校地址

泉州校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

厦门校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第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华侨大学。

第八条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九条 招生计划: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高职招生总数为6300人,其中:本科招生计划6100名,面向全国招生;高职招生计划200名,只招收福建省考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等信息,详见由各省级招生部门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考生填报志愿手册)。招生计划的管理办法依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

我校对部分专业进行“拔尖人才试点班”、“中西人文综合试验班”、直接修读辅修专业、“1+2+1中美联合培养国际班”(系我校与教育部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及美方大学共同合作设立,作为《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的子项目)、全英文教学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具体详见《华侨大学普高本科、高职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一条 关于“1+2+1中美联合培养国际班”的专业(类)分流

1.如未赴美学习或申请转入非全英文教学专业学习的学生,按以下原则进行分流:经济学类(含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全英文教学专业)分流至经济学专业;工商管理类(含会计学、旅游管理全英文教学专业)分流至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商务、人力资源管理6个专业之一;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全英文教学专业)分流至同专业。如申请转专业的,按学校转专业的相关规定执行。

2.符合赴美学习要求的学生,可以按赴美国选读的专业进行调整,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可同时获得中美2所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美方大学学位可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可),在美国学习期间学费按美国高校的收费标准执行(按照度收费标准,美方大学学费约13300~31300美元/学年)。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要求

1.外语语种要求:英语、日语、翻译专业仅招英语语种的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试。

其余专业(类)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我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慎重填报。

2.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优先录取男生身高1.70米、女生身高1.58米,形象气质较好的考生。

3.按照省级空乘统考成绩录取的音乐表演(厦航学院)、舞蹈表演(厦航学院)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超过十九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净身高及体重:

(1)男生:净身高4375px~4625px;体重=[身高(cm)-105]kg±10%;;

(2)女生:净身高4075px~4375px。体重=[身高(cm)-110]kg±10%。

符合教育部高考体检指导意见及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乘务员体检标准。

美术类、音乐舞蹈类(含厦航学院的空乘)报考要求详见相关类招生简章。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不作要求。

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及其他: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须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学校在新生入学后,对涉及考生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查,并对考生违规、弄虚作假者行为进行处理,严重的直至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五条 我校面向福建省泉州市单列的招生计划,只招收具有泉州市(含所辖各市、县、区)户口且在泉州市各市、县、区高招办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面向福建省厦门市单列的招生计划,只招收具有厦门市(含所辖各市、区)户口且在厦门市各市、区高招办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

志愿填报代码,详见福建省招生部门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考生填报志愿手册)。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我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以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要求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之内。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10%之内。

二、报考志愿处理办法: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轮投档的考生,若第一轮投档生源不足,可接收征求志愿的考生。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院校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三、加分处理办法:我校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录取及确定专业。“三侨一台”考生(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普通类专业确定办法:普通类专业(类)投档采取“分数级差”的方式,并根据专业的培养要求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确定专业。

分数级差分根据第一志愿投档模式的不同设置如下:

1.第一轮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

分数级差总分为3分,即:第1专业和第2专业的级差为2分;第2专业和第3专业的级差为1分;其他专业之间(含调剂)级差为0分。

2.第一轮按志愿优先投档的省份

分数级差总分为8分,即:第1专业和第2专业的级差为4分;第2专业和第3专业的级差为2分;第3专业和第4专业的级差为2分;其他专业之间(含调剂)级差为0分。

五、艺术类录取办法

按照《华侨大学美术招生简章》《华侨大学音乐舞蹈学院招生简章》《华侨大学厦航学院(空乘)校考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办法执行。

六、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办法

只招收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总分的75%(含),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的体育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之上的考生,按照其高考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办法

我校是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校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八、部分省份英语、数学单科成绩优秀考生的录取办法

黑龙江省、河北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河南省、四川省、重庆市、陕西省等9省份继续实行英语、数学单科成绩优秀的加分政策。凡我校进档的普通类考生,英语和数学高考成绩单科均达满分的90%(含)者,可加8分参与本科专业的分档。

九、其它有关规定

江苏省的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排序投档,文史类选定“历史”科目、理工类选定“物理”科目确定等级。在投档成绩分相同的情况下,根据专业的培养要求,参照相关科目的成绩以及考生的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全英文教学、“1+2+1中美联合培养国际班”、哲学等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调剂。

第十七条 收费标准(币种:人民币)

一、学费

全英文教学、“1+2+1中美联合培养国际班”等专业2.8万元/年.人,艺术类专业9360元/年.人,药学专业6760元/年.人,其它本科专业5460元/年.人。高职各专业6000元/年.人。

具体以学生在校所修读的学分总分计费收取。

辅修专业以所修读的学分总分计费收取。

二、住宿费

除华文学院外,普通宿舍8人间500--800元/年.人;学生公寓4人间1300元/年.人。

华文学院:普通宿舍8人间500或750元/年.人。

收费标准以福建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为准。

第十八条 奖助学体系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24项,受奖面近50%;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校内贷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岗位、学费减免等方式获得资助。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时还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得到及时的帮助。

同时,为鼓励优秀考生来校就读,学校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设有一等奖3万元/人、二等奖1.5万元/人、三等奖8000元/人。获奖办法请参阅我校网页上公布的《华侨大学优秀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由各地省级招生部门统一公布。

第二十条 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5-22695678

咨询网址:

传 真:0595-22691575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华侨大学招生处(邮编362021)

第二十一条 除特殊类的校考专业成绩外,我校以各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考生高考电子档案为评判依据。

第二十二条 本招生章程由华侨大学招生处负责解释。